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2月11日10时至2023年2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永安市南翔路综合楼第四层办公用房。起拍价:1647800元,保证金:164000元,增价幅度:8200元。
特别说明:本次拍卖标的物租赁情况:综合楼第四层12间办公室租给周**,租期自2017年1月17日至2029年1月16日止,一次性收取租金2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竞买人不符合过户条件的,所带来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月11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本院已委托博通大成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联系电话:0598-8088330,15392326102 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博通大成”。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谨慎参与竞拍,缴纳尾款前再次向本院确认标的物情况。
七、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务必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在2023年2月27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明新泉支行,账号:35050164713600000079-004494)(必须银行柜台操作)。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8088330,8088176,15392326102(博通大成)
监督电话: 0598-8581279
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83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