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2016年8月20日10时至2016年8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三明市沙县城西北路172号二楼办公用房。起拍价:81万元,保证金:8万元,增价幅度:0.4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8月4日起至2016年8月19日11:30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实地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使用。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8月28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明新泉支行,账号:3500164713605000134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98-8591231,0598-8582085
监督电话: 0598-8584918
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中路383号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