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拟定于2021年11月8日10时起至2021年11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户名: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位于芗城区漳州发展广场第十二层[房屋使用权证号:漳房权证芗字第0105434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漳国用(2006)第63569号]的办公楼房地产
起拍价:815.3万元,保证金:82万元,增价幅度:4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7日10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看样、展示时间:2021年10月28日10点。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1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保留价即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本次拍卖成交产生的税、费依法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由买受人先代为缴纳、自行办理,过后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其他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竞买成交后以现状移交。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82万)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相应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竞买成功后10内(含休息日)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61020100100069518)。
十、本次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大,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咨询电话:0596-2175154,监督电话0596-2175216。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89号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