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月10日10时至2017年1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东达城市广场B座20层2002号和2003号两处住宅房产。(产权证号:呼房权证赛罕区字第2009136821,呼房权证玉泉区字第2009136822),两处住宅房产建筑面积共156.84平米。
起拍价:1179436元,保证金:230000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12月26日起至2016年12月30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详细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 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月1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营业部,账号:11090120111000241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内中昱估字【2016】第005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
咨询电话:0471-6235252(吴法官)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具体描述
一、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
1、名称: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东达城市广场B座20层2002号和2003号两处住宅房地产司法鉴定价值评估项目;
2、坐落:估价对象坐落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东达城市广场B座20层2002、2003号;
3、四至:东至呼伦贝尔南路;西至锡林郭勒北路;南至地质局北街;北至健康街。
4、规模:委估对象建筑面积为78.42平方米;
5、用途:估价对象的规划用途为住宅;
6、层数:委估对象所在层为地上二十层;
7、建筑结构:框架结构;
8、设施设备:委估对象周边有停车位;
9、装饰装修:委估对象主体外墙干挂大理石,入户门为防盗门,塑钢窗。委估2003号房屋内为木门,室内一楼地面铺800mm×800mm瓷地砖,墙面刮腻子,石膏板吊顶、刮腻子,仿木踢脚线,铁艺扶手木质踏板楼梯通往二楼,二楼地面铺木地板,墙面及顶棚刮腻子,玻璃隔断隔卧室,卫生间地面铺防滑地砖,瓷砖至顶,PVC吊顶,厨房地面铺800mm×800mm瓷地砖,瓷砖至顶,顶棚刮腻子,木制门窗套,大理石窗台板;
委估2002号房屋因房内无人,房门上锁,无法入内进行勘查,经申请方领勘人介绍,委估2002号房屋室内装修与委估2003号房屋大体相似;
10、维护状况及完损状况:建筑物基础稳固,沉降均匀,地面、墙面、门窗完好。
二、权益状况描述与分析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委估对象房屋查档证明复印件显示,委估对象所有权人为刘宝栋,单独所有。
三、区位状况描述与分析
(一)位置状况
1、坐落:估价对象坐落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呼伦南路东达城市广场B座20层2002、2003号;
2、方位:委估对象位于呼和浩特市中部,健康街南侧;
3、距离:委估对象离海亮广场1.1公里,离旧火车站2.7公里,离飞机场14.4公里
4、朝向:委估对象朝南;
5、楼层:委估对象所在层为地上二十层。
(二)交通状况
1、道路状况:委估对象附近有锡林郭勒南路、健康街、人民路等路段;
2、出入可利用的交通工具:委估对象附近有16、20、27等路公共汽车经过;
3、交通管制情况:无限制车辆管制情况;
4、停车方便程度:委估对象周边有停车位。
(三)环境状况
1、自然环境:委估对象周围环境优美、整洁,无空气、水、噪声、辐射、固体废物等污染;
2、人文环境:委估对象所在小区声誉较好,居民素质普遍较高;
3、景观:委估对象所在小区景观良好。
(四)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1、外部基础设施:道路、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设备完备;
2、外部公共服务设施:周边有海亮广场、东达城市广场、中蒙医院、满都海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金融、邮政等设施较完备。
(五)区位状况优劣分析:
委估对象所在区域较繁华,交通便利,周边环境及景观良好。区域内各类设施完备,公共配套设施齐全,市政基础设施完善。
标的物所在地:内蒙古 呼和浩特 赛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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