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兰溪市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3月13日下午2时在兰溪市国际大酒店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兰溪市灵羊岛兰江美庐生态度假区91幢房屋(包括车库、半地下室, 未办权证有预售证),建筑面积约399.39 ㎡,起拍价730万元,保证金75万元。标的物过户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买受人自负。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3月12日在标的物现场展示。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须凭有效证件及保证金银行进帐单凭证务必于3月13日下午1:30时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报名竞买手续,拍卖保证金确保在2013年3月12日16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在银行进帐单凭证用途栏须注明“兰法拍卖保证金”。(保证金交款账户: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1208050029200165155;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兰溪市支行)。否则不具备竞买资格。交纳保证金后,请立即电话告知拍卖公司。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注:请申请人、被执行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与本标的物相关人员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人在3月12日前向委托法院执行局主张优先购买权。逾期未向法院执行局主张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竞买方式:以上标的物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买方式。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3年3月12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
四、联系方式:0571-85586558 13566925301 法院监督:0579-8892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