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奉化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3月13日上午9:30时在奉化市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中心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奉化市锦屏街道阳光茗都28幢1702室房产,房产证号为奉化市字第01-85433号,证载建筑面积:107.9㎡,用途为住宅;土地证号:奉国用2007第03654号,使用权面积:4.8㎡,国有出让。起拍价:101万元,保证金:20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3年3月12日止可自行看样或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3年3月12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奉化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奉化市信用联社营业部,账号:201000070999192。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法院收费处换取保证金收据。3.竞买人于2013年3月12日下午5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拍卖登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2013年3月13日上午9:00时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不到保留价不成交。1.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未参加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
四、联系方式:15058090545(陈先生) 0574-87304666(传真) 法院监督:0574-88902786 工商监督:0574- 0574-8859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