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扬州市邗江区翠岗小区金菊苑18幢111室住宅房地产,经济适用房,不动产权证号:苏(2022)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037242号,房产建筑面积:110.58平方米(具体建筑面积以房管部门测绘为准),土地使用权性质:划拨。拍卖对象包含不可分割的满足其使用功能的水电等配套设施及附属设施、室内固定装修及车库等,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较为便利。
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不动产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拨,非自然人购买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完成土地性质转变方能过户(土地出让金由非自然人自行缴纳),自然人购买则不受该条款限制。
2.高邮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一直秉承公平、公开、公正之承诺,所有司法拍卖标的信息,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对于社会上有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承诺负责腾房并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所有冒充法院工作人员或法院委托的辅助拍卖机构工作人员的行为,本院有权依法进行追责。
本次拍卖流拍且债权人不接受抵债的,则依法以本次拍卖的保留价为起拍价进行变卖。
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