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3月30日10时至2024年3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介绍(详见标的物调查表)
1、南通市中南熙悦63幢603室不动产
证载建筑面积:119.37平方米;楼层/总层数:6/33;
规划用途:住宅;共有情况:单独所有;
不动产权证号:苏(2021)南通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26571号
登记时间:2021年6月9日;土地权利性质:出让 ;
土地使用期限止:2087年3月6日。
2、南通市中南熙悦53幢B130室不动产
证载建筑面积:18.79平方米;规划用途:储藏室;
二、拍卖价格
市场参考价(议价):2428899元
起拍价:1700230元,保证金:340046元,增价幅度:8501元及其倍数。
特别说明: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以该保证金填补差价,原买受人无须另行承担责任。若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则由原买受人承担不足部分。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拍品已委托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15190942212;400-9288512;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农润法拍”自助预约看样。
四、拍卖方式
1.本拍卖公告上网30日后进行网上公开拍卖。竞买人在公告期限内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预交指定的保证金数额后,将获得相应的竞拍号码,拍卖成交后保证金冲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预交的保证金或拍卖不成交,在拍卖程序结束后24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 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优先购买权
1.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承租人、共有人等)有意向参与竞拍的须于开拍前3日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根据申请并经本院审核及网络确认后,即取得优先竞买人资格;届时未申请或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参与竞买且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2.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被执行人及有关权利人下落不明等无法通知的,公告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财产权益的转移及税、费负担
1.不动产或有登记特定财产等所有权,自本院拍卖成交确认的执行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或承受人时起转移,其使用权自本院交付时或履行交接手续后起转移给买受人或承受人。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由于买受人未能及时办理导致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无证房的使用权等,以执行裁定书送达并履行交接手续后转移给买受人或承受人;动产所有权,自本院交付时或履行交接手续后起转移给买受人或承受人。
2.标的物转移登记过程中涉及的税、费本院有特别说明的,依照特别说明;没有特别说明的,按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当地政策由双方各自承担,原应由出让方所付的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并向征收机关索取欠费依据及发票,且于交费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述缴费依据,本院将依法确定,经本院确认后凭票报支,超过期限主张的,责任自负。
3.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如过户交税时需评估的费用等。
七、注意事项
1.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最迟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需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最迟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2.本院已对该标的物的信息及瑕疵进行披露,并通过照片进行充分展示,标的物仍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可能因已发现或未发现的法律风险,竞买人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不便及拍卖回转,属于司法拍卖的必要法律风险,均由竞拍人自担。
3.拍卖人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时间等情况,由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因拍卖标的不能过户、延迟过户所造成的费用负担,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拍卖标的物中涉及违法、违章部分,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八、拍卖款缴纳
1.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年4月16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6232636100127087503)。
2.如需贷款的,买受人应当在2024年4月16日16时前将贷款手续交至本院,并确保在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金融借款能及时汇入上述账户。
3.买受人可以通过银行汇付拍卖余款,也可以通过淘宝在线支付。通过淘宝支付的,需将在线支付流水打印作为汇款凭证。
4.买受人超过上述缴款期限未缴纳余款的,本院将送达催缴款通知书;经催缴仍未缴纳或拒收、退回通知书的,本院将作悔拍处理,买受人需承担相应的悔拍责任及处罚。
九、限额问题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拍卖贷款告知
1. 竞买人向银行确认贷款后,需及时告知本院,并于确认的余款缴纳截止日期前将贷款手续交至本院,且确保在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金融借款能及时汇入上述账户。
2. 以下银行信息仅作公示用,竞买人向银行申请贷款服务,竞买人是否能贷款、银行是否放贷、贷款利率问题等系竞买人与银行之间的金融借款行为,非本院对贷款成功与否的承诺与保证,相应的法律后果自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开发区支行向符合贷款条件的竞买人提供贷款服务,详细情况拍卖前竞买人可向银行咨询、申请。联系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袁冬伟,联系电话:18118668317(个人贷款);陈谅,联系电话:18361407218(企业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向符合贷款条件的竞买人提供贷款服务,拍卖前竞买人如有意向可向银行咨询,申请。联系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张佳艳,联系电话:13906290002(个人贷款);马跃飞,联系电话:13862920870(企业贷款)。
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客户提供贷款服务,拍卖前竞买人如有意向可向银行提供咨询,申请。联系人:江苏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川支行 顾慧,联系电话:1599666391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支行向符合贷款条件的竞买人提供贷款服务,需保险公司提供担保,详细情况拍卖前竞买人可向银行咨询,申请联系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E拍贷 陈洁,联系电话:15896293251。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3-85986206
本公告由本院负责解释,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电话:05138598732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二四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