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1月28日10时至2022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扬州市五台山路36号(君悦华府)5幢103室,建筑面积104.45平方米房产(权证编号:苏(2018)扬州市不动产权第0075567号;
特别提醒:拍卖人仅提供上述房产的成交确认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及土地使用权转移的相关费用(包括欠费)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等欠费以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在了解相关情况后,谨慎购买。
评估价1,470,700.00元,起拍价:1,029,490.00元,保证金:10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0元或其整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个人竞买资产的,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京东用户名、京东帐号,法人需本人到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程序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数不限制,一人报名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两人及以上竞拍的,价高者得。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院不负责办理过户。本院不提供相关权证,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
九、拍卖成交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如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和后果。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12月4日17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涉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春汇鑫支行,账号:9558850909001273748)。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58-333926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458-3339267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联系地址: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人王玉明
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