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将于2023年5月5日10时起至2023年5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阴市朱家湾花园一村96幢1101室不动产(含阁楼)。
注:本次拍卖标的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无车库。
拍卖标的为拆迁安置房,暂无不动产权证,竞买人注意不能办证的风险,如办证条件成就,办证产生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评估价:81万元 起拍价:58.32万元
保证金:5万元 增价幅度:0.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快拍嘉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962-9877、15052694068或搜索并访问“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也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自2022年1月1日起,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应当事先确定在拍卖标的所在(市、县、区)具备购房资格,并确保拍卖成交后,向拍卖法院提供购房资格证明。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在拍卖标的所在地无购房资格,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特别提醒: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中,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先行缴纳垫付,凭《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联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不予办理,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5月2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也可委托已开设淘宝和支付宝账户的用户作为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2023年5月2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多个竞买人联合参与竞拍的,也须在2023年5月2日前向法院办理相关的委托手续。
十一、拍卖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请于2023年5月21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金湖县支行,账号:32050172813600000198-29837)。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517-83589575 (不接受咨询)
受托咨询及看样:可拨打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话400-962-9877、15052694068或登录“快拍嘉”网络自助预约,也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 “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金湖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