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10月30日10时至2021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户名:广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邯郸市复兴区林铁大街北侧锦辉小区6号楼3单元11号(不动产权证书号:冀(2019)邯郸市不动产权第0020494号)。按现状交付。
起拍价730300元,保证金140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竞买人委托拍卖的,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5天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个人竞买资产的,需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淘宝用户名、支付宝帐号,法人需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或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时间,请竞买人随带身份证前往。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起拍价即为拍卖保留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八、不动产类财产形成的税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担主体的,由相应主体承担(目前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由被执行人承担,契税由买受人承担),对于不动产可能涉及水、电、气、物业服务费等欠缴费用的,由买受人承担。
九、竞买人在参拍前,需自行了解本地的房屋限购规定,并自行承担不能过户后果。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买开始5天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向优先购买权人提供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
十一、本次拍卖已通知相关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二、司法拍卖平台是法院对该拍品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法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及中介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及提供任何形式的看样服务,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三、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在2021年11月7日16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人:广平县人民法院,账号:50174001040000869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平县支行)。
十四、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情况调查表,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河北兴诚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房地产估价报告》。
咨询电话:0310- 2528091
监督电话:0310- 2528091(业务咨询请勿打)
联系地址:广平县广安路与青莲街交叉口西南角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