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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峰峰矿区筑宏小区11套房产等拍卖

发布: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6-02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6月2日10时起,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进行第三次网络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
    1、位于邯郸市峰峰矿区峰峰镇羊渠河村南侧的涉案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土地证号:邯峰国用(2013)第FF01010号,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51334平方米,用途:工业用地。涉案房产总建筑面积:17805.47平方米。拍卖形式:整体拍卖,拍卖保留价:2268.2816万元,竞买保证金:230万元。房产信息详见《附表1》。
    2、位于邯郸市峰峰矿区鼓山中街4号筑宏小区的11套涉案门市房产。拍卖形式:先整体后分零,整体拍卖保留价:535.2064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60万元。房产信息详见《附表2》。
    整体竞买标的物1和标的物2优先。整体竞买保留价:2803.4480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290万元。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3日,在标的物的现场进行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7年5月31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账号:101310112480;开户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行号:104121004004;以到账为准),并于2017年5月31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有效证件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或约定地点,经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物过户、办证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等处置情况,详见《竞买须知》。
    4、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否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5、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个工作日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
    6、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7、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河北法院网、河北产权网、《河北青年报》。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0311-66635123、18633474660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0310-6267369
    法院监督电话:0311-66707509
    地址: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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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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