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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中海运河央墅住宅拍卖

发布: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25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杨潇 关注: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扬州市古津路8号(中海运河央墅)55幢101室(含地下室101室),房屋建筑面积:228.11平方米,地下室101室面积:84.05平方米,议价:540万元。
    注:本标的为双拼别墅,存在欠缴物业费的情况,截止2020年6月30日,欠费约为4万元左右,具体以小区物业管理中心核算金额为准,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本拍卖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当次拍卖流拍的,继续进行下一次拍卖;均流拍且债权人不接受抵债的,则依法以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为起拍价进行变卖。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0年08月25日10时起至2020年08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0年09月15日10时起至2020年09月1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起拍价:第一次拍卖起拍价378万元,第二次拍卖起拍价302.4万元。保证金:5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或其整倍数。
    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前向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人民法院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系统;竞买成功后,前述第二条中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的买受人为委托人而非受托人。因未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委托手续致人民法院不能在开拍前录入委托信息的,或者提交的委托手续不全,委托不成立,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示:如若家庭成员或多人共同竞买,需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前一同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品: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冒先生17712286102、曹先生13813186858(该人员系法院委托司法拍卖辅助工作者,负责该拍品的看样和咨询),当次竞价开始5日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卖法院联系,登记电话号码,统一安排组织依序看样,其他时间概不安排看样。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未经特别说明,拍卖标的不包含不动产内放置的动产。
    八、网络拍卖现阶段不需要支付佣金。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各种欠费、欠税、户籍情况不明。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和可能存在的维修基金、物业费、水电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户口能否迁出和迁入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5日前书面向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提出。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必须参加竞买。
    本标的物有无优先购买权人的说明:无。
    本标的物网络拍卖已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情况说明:均已通知。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成交价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纳(贷款的,需在成交后10日内订立贷款合同并付清首付款,且在成交后30日内将所贷款项付至本院账户,逾期未付的,视为悔拍,按本公告第十三条规定处理。注:请竞买人先行咨询银行再参与竞拍,若竞买人竞拍成功后无法贷款,从而致使拍品悔拍的,后果自负),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行扬州邗江支行,账号:9558851108001750362)注:本院不接受线下交保,竞买人须从支付保证金。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四、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4-87983046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网店客服电话:0514-82991174;
    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656号。  
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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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荣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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