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3月27日14时30分,在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拍卖以下标的:(2012)肇鼎法执字第220号 标的物:位于肇庆市鼎湖区依坑汇银原子灰厂内的机械设备、物品一批;参考价:10.94576万元,保证金:1万元。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3月25日下午4点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户名: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账号:80020000001673250,开户行:肇庆市鼎湖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以到账为准)并到法院开具收据。拍卖当天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法院收据原件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手续。
法院监督电话:0758-2620361
联系电话:0755-82388020、13322992804、传真:0755-82388225
注: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发布并在2013年3月6日《西江日报》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