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8日10时至2024年8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固定资产为机器设备,共73台/个,具体为平缝机,电脑花样机、高脚平缝机、案板等;
2.存货为库存商品一宗,具体为头饰。
备注:目前存放于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内。
评估价:171232元 起拍价:119862.4元
保证金:11000元 加价幅度:11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竞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确认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535-6921043。法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接受标的物。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相应部分,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有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相关欠费及验收手续不全等可能暂无法办理房产证情况,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九、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价格上扣除。
十、办理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预售合同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我院不作调整。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四、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账号:6228400267511794762)。余款全部缴纳后,买受人及时联系法院,并在法院规定日期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拍卖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竞拍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看样服务电话:0535-6921043
相关拍卖流程问题等请咨询浙江一锤定音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13946238487
法院咨询电话:0535-6921043
举报电话:0535-6921075(本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清泉寨大牌坊北20米清泉国旅三楼执行局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8日10时至2024年8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1.固定资产为机器设备,共73台/个,具体为平缝机,电脑花样机、高脚平缝机、案板等;
2.存货为库存商品一宗,具体为头饰。
备注:目前存放于烟台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院内。
评估价:171232元 起拍价:119862.4元
保证金:11000元 加价幅度:11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竞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院办理、确认委托手续。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535-6921043。法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买受人在竞投前自行了解标的物的所有情况,如参与竞投和买受,视为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接受标的物。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至相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相应部分,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有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相关欠费及验收手续不全等可能暂无法办理房产证情况,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九、鉴于目前过户交易税费较大,特别是土地增值税,由于税务部门的计算方法无法确定,无法在评估价格上扣除。
十、办理过户过程中相关部门测量的面积与预售合同面积不一致的,以相关部门测量为准,我院不作调整。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两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二、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四、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莱山支行,账号:6228400267511794762)。余款全部缴纳后,买受人及时联系法院,并在法院规定日期内携带相关资料到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十五、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对于买受人恶意竞价而造成妨碍网拍正常进行的行为,本院将依法对其追究责任。
十七、根据法律规定,拍卖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竞拍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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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咨询电话:0535-6921043
举报电话:0535-6921075(本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清泉寨大牌坊北20米清泉国旅三楼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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