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华侨大厦机器设拍卖
发布: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2-0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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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2月8日10时至2017年2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肇庆华侨大厦的机器设备(具体数量以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鹏信咨询字[2016]第4690号”评估报告为准),起拍价:2005038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电话、看样时间及方式:自2017年2月6日起至2017年2月7日止接受咨询。
有意者请联系:覃法官 0758-2786757。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六、本案标的物竞拍限制条件及可能存在如下风险:按现状整体拍卖;买受人应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拆运完毕;所有拆运费用由买受人负担;本案机器设备有关情况:有无查封权人:有;查封期限:从2016年8月30日起至2018年8月29日;有无添附财产:无;是否属于监管财产:否;是否属于限制或禁止流通物:否;有无质押、留置:无;是否出租或承包:无。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承担标的物灭失或价值减损等风险。
八、标的物按交付时现状交付,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瑕疵、缺陷、损毁等均有买受人承担,本院概不作多退少补。因办理相关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相关手续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与拍卖人无关。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2月19日前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肇庆市分行;账号:662665991385),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16)粤12执恢73号],并持进账凭据到本院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成交裁定书出具后将由专人通知买受人领取,请耐心等待。买受人须按照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承担标的物灭失或价值减损等风险。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作出的鹏信咨询字[2016]第4690号《评估报告》。
联系地址:肇庆市信安大道97区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