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山西省晋城北公路管理段报废资产处置 | ||
项目编号 | JC2015018 |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年8月25日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年8月31日 |
标的所在地区 | 晋城市 | 转让方 | 山西省晋城北公路管理段 |
挂牌金额 | 50000 | 保证金 | 50000 |
一、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情况 | 标的名称 | 山西省晋城北公路管理段报废资产处置 | |||
设备状态 | 以实物为准 | ||||
二、转让方情况 | |||||
转让方情况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山西省晋城北公路管理段 | |||
注册地(住所) | 山西省晋城市 | ||||
法定代表人 | 段建平 | ||||
内部决议及类型 | 内部决议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确认 | |||||
受让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向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下列报价申请材料如下: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需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公司章程(经工商备案并加盖鲜章)、内部决议(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来我中心审核】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满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前向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50000元整。 2.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保证金,并归转让方所有:(1)意向受让方递交报价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报价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递交报价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未在挂牌期间内提交报价的;(3)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3. 意向受让方须: (1)合法经营,自成立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 ||||
特别告知 (以转让方要求为准) | 1、所有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意向受让方应到现场详细查看标的现状,转让方与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不保证废旧设备的数量、质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万元 | ||||
交纳时间 | 截止到挂牌期满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信息发布期) | 2015年8月25日-2015年8月31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照 7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继续挂牌 | ||||
挂牌期满(含延长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以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 ||||
挂牌期满(含延长期),只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网上报价进行成交 | ||||
五、报名相关事项 | |||||
联系人 | 刘先生/马先生 | 联系电话 | 18035600506/18603565345 | ||
报名地址 | 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晋城运营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