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中石化销售公司晋城石油分公司报废物资处置 | ||
项目编号 | JC2015015 | ||
挂牌公告期 | 11 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2015年7月31日-2015年8月16日 | 转让方 | 中石化销售公司晋城石油分公司 |
标的所在地区 | 晋城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石油 |
项目挂牌价 | 面议 | 项目保证金 | 1万元 |
一、标的基本情况 | ||||||
标的情况 | 标的名称 | 中石化销售公司晋城石油分公司报废物资处置 | ||||
设备状态 | 报废 | |||||
设备详情 | 详见网站图片和附件清单 | |||||
二、转让方情况 | ||||||
转让方情况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石化销售公司晋城石油分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晋城市 | |||||
法定代表人 |
| |||||
经济类型 |
| |||||
注册资本金 |
| |||||
所属行业 | 石油 | |||||
内部决议类型 |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确认 | ||||||
受让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向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下列报价申请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来我中心审核 (2)《拆除方案》、《安全协议书》(加盖鲜章); (3)与受让资格条件相符的资质证明材料; (4)竞买材料; (5)其他。 3、境内企业法人且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报批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 5、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报名人应与保证金缴纳人一致,如有特殊情况可代为支付,需提供情况说明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 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的报价保证金,并归转让方所有:(1)意向受让方递交报价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报价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递交报价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未在挂牌期间内提交报价的;(3)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2. 意向受让方须: (1)合法经营,自成立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自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 |||||
特别告知 | 1、所有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意向受让方应到现场详细查看标的现状,转让方与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不保证废旧设备的数量、质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 2、本批设备系按照国家政策关停的机组闲置设备,买受人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因拆除设备对技术水平要求较高,买受人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操作规范与拆除方案实施,拆迁过程中的一切技术与安全责任概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为确保拆除的顺利进行,最终买受人需按照《拆除方案》交纳 1 万元履约保证金给转让方; 4、自买受人进场拆除设备之日起,设备的保养、保管、拆除、运输、爆破、清理的责任与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成交后受让方须严格依照转让方指定的《拆除方案》、《安全协议书》进行拆除; 6、拆除期限: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4 个月内; 7、拆除期间当地周边村民有能力承揽的部分工作,优先考虑当地周边村民; 8、报名人应与保证金缴纳人一致,不允许代为支付 。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万 | |||||
交纳时间 | 截止到挂牌期满日17::00(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户名:山西省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解放路支行 账号:351900659910902 | |||||
四、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2015年7月31日-2015年8月16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五、报名相关事项 | ||||||
所属部门 | 晋城运营中心 | 联系电话 | 18603565345/18035600506 | |||
联系人 | 马先生/刘先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