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靖江市靖城江平路284号天伦新村1幢01的不动产及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竞买须知、标的物基本情况介绍】
评估价227.53万元,起拍价128万元,保证金16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价时间:本标的拟进行二次拍卖,第一次拍卖流拍的,进行下一次拍卖;第一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2024年1月16日10时至2024年1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拍品已委托江苏快拍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快拍嘉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4009629877或搜索并访问“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六、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七、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房屋租赁权人、财产按份共有人等)参与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八、买受人悔拍或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拍卖方式及保留价、起拍价: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财产经过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市价确定,并征询当事人意见。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不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70%。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降低起拍价,但降低的数额不会超过前次起拍价的20%。
十一、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过户税、费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然后从拍卖款中支付;该房屋可能存在水、电、气、物业等欠费情形,请竞买人注意。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税务部门详细咨询不动产过户手续及税费收取情况。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靖江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账号:9558831115001150852),靖江市范围内的买受人请直接至本院办理余款缴纳手续(可刷卡)。
十三、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0523-84993809
受托咨询及看样:电话4009629877 或登录“快拍嘉”网站自助预约,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快拍嘉”自助预约看样。
举报监督电话:0523-84993986(非咨询电话)。
靖江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