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将于2023年4月09日10时至2023年4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55号福满瑞园地下室1号楼2号楼3号楼9号楼商业一层118号商铺【房产证号:桂(2019)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072441号】,建筑面积:58.4平方米。
起拍价:473500元;网络询价:676300元;保证金:94000元;增价幅度:4700元。
标的物物业欠费情况及瑕疵说明:本院对拍卖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的瑕疵保证。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接受拍卖财产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拍卖成交之前的物业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成交之日起物业费由买受人承担。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本院已委托广西助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统一看样时间定于2023年3月29日,其他时间不再另行安排看样,为保证看样人无障碍到达看样地点,请看样人务必提前至少24小时致电预约看样,预约电话:18807799127(助拍网络)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竞拍前,务必登录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详细查阅法院公开的资料,遵照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网络拍卖平台的要求报名竞买,充分了解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标的物的介绍信息,实地看样,了解竞买人资格、委托代理、尾款支付、及办理交割方式等内容。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未有淘宝网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提交网拍授权委托书)。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特别提醒:1、不动产过户应符合标的物所在地的不动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请竞买人务必自行前往并询问清楚,慎重决定是否购买;2、拍卖标的按权利现状拍卖和交付,不动产拍卖面积与过户办证面积不一致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款不予退还,也不适用多还少补;3、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权利现状取得土地或房屋的,后续的产权过户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法院不负责出具宗地测绘委托手续及规划、工程建设等相关批准书许可证的权利人变更事项;4、若拍卖标的暂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拍卖成交或以物抵债后,法院在向登记机构发出拍卖成交裁定或以物抵债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后,待买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拍卖成交的财产能否办理过户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造成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办证不能的风险。如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理;5、买受人竞买成功并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以及标的物在办理产权变更和移交过程中所产生的应缴、补缴、欠缴的所有税款及其他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买受人代垫付税费的,应于签收拍卖成交裁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供票据,逾期不提交的,自行向原房东主张,本院不在预留税费,应缴、补缴、欠缴的其他款项,法院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他费用。依法应由转让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在规定时间支付完尾款后10个工作日内来法院领取相关文书,并先行垫付完税,凭已缴费凭据于5个工作日内到法院办理退还手续(标的物涉税情况请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的相关职能部门咨询),逾期不办理垫付完税退还手续的,本院将不再受理,可由买受人垫付后,再由其在拍卖所得价款外自行向相关的纳税义务主体主张。
八、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与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七个工作日前到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并参加竞拍,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4月13日11时(结束3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海市和平东路支行,账号:621084202567(请勿将保证金汇入该账号,保证金缴纳方式请详细观看淘宝网教程及视频)】。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可
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8807799127(助拍网络)请在工作日(8:30-18:00)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779-3930716(陆法官)
二〇二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