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巧丽公寓231㎡商铺拍卖
发布:靖 江市 人民 法 院
拍卖时间:04-17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郭晋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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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4月17日10时至2021年4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靖江市人民法院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靖江市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靖江市靖城镇巧丽公寓B区(渔婆南路72-3号)不动产及附属设施
市场评估价:300万元 起拍价:168万元,保证金:315000元,增价幅度:5500元。
二、拍卖竞价时间:2021年4月17日10时至2021年4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本院变更拍卖时间的,将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重新公告。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因疫情原因可能存在拍卖成交后房屋交付延期情况(具体交付日期以法院通知为准),介意者慎拍。公告期间(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统一看样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请有意者(至少提前一天)与苏州农润资产有限公司预约。咨询电话:400-9288-512、0523-84993757,也可关注“农润法拍”公众号了解详细情况。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然后从拍卖款中支付。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5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十、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员(房屋租赁权人、财产按份共有人等)参与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特别提示:拍卖成交后不缴纳尾款的,除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还需承担重新拍卖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靖江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州靖江支行,账号:955885111500119359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23-8499396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苏州农润咨询电话:400-9288-512、0523-84993757
靖 江 市 人 民 法 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