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北区四经路18号(老23号)23门公有非住宅房屋使用权 |
项目编号 | GR2015TJ1000358 |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市天顺鞋厂 |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河北区四经路18号(老23号)23门公有非住宅房屋使用权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法人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15-03-31 |
资产评估值 | 3,010.800000(万元) | |
挂牌金额(法院委托拍卖项目此项为参考价) | 3,100.000000(万元)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挂牌日期 | 2015-11-13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5-12-10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天津市河北区四经路18号(老23号)23门 | ||
房地证号 | 无 | 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 | ||
附属设施 | 无 | 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计 | 2954.08 | |
设计用途 | 工商业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无 | |
租赁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拍卖 | |||||
价款支付方式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930.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在被确定受让方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 | |||||
交纳方式 | 现金 汇票 网上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本次挂牌转让标的公有房产使用权,挂牌价格为3100万元。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商业信用,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登记时即表示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标的现状,在被确定受让方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帐户缴纳挂牌30%的交易保证金。挂牌期满时如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入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出现两家(含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需通过拍卖的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3.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后五日内将剩余受让价款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未确定为受让方的,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规定和程序无息原路径退还。 4.受让方在取得交易鉴证书后30日内负责变更房屋过户手续,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5.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摘牌并缴纳保证金,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进行参与竞价,或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 (3)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的; (4)最终确认的受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我公司坐落于河北区四经路23号的房屋状况为公有非住宅房屋,计租面积2954.08平方米,房屋使用权转让价格为3100万元。转让后,受让方负责承担转让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2.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及相关备查文件。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 | 经 纪 代 理 人 | 王聪颖 | 联系电话 | 27361999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