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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人民路131号店铺拍卖

发布:平阳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2-05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王丽 关注:

平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2月5日10时至2015年2月6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平阳县昆阳镇站前路A幢6间(人民路131号):所有权证号:温房权证平阳县字第020807号;设计用途:居住。建筑证载面积:217.99平方米,另有违章建筑约6.9平米,登记日期:2012年8月27日;土地证号:平国用(2012)第01-2160号,使用权面积:41.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划拨。划拨性质在办理过户时须转为出让,出让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为5层落地房,建筑成于1995年,混合结构,主体结构南,1楼前半租给传扬广告作为门店使用,后半部有违章简易棚,面积约6.9平米。房屋北临人民路、南邻车站南路、西邻联东路、东邻利民路。房屋供水、供电等充足,区域民生基础设施较完善,周边居民聚集度较高,交通便利。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起拍价:110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月21日起至2015年2月4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统一安排时间看样(联系方式:0577-63889913)。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现有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与该标的有涉的相关优惠减免政策由买受人享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2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2月1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温州银行昆阳支行,账号:8020  0012  0191  111 11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注意:请各位竞买人不要通过支付宝支付拍卖余款,否则若造成拍卖余款无法及时到位责任自负。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 0577-63889913,监督电话0577-63889986。

“拍得易”业务请咨询温州银行:0577-63161006

“拍卖通”业务请咨询中国银行:0577-63724136

“拍易贷”业务请咨询中国工商银行:0577-63632385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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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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