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1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30时在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南翔锦苑13幢104室,(建筑面积35.31㎡,国有出让,土地用途商业用地,产权证号:073184,土地证号:185146),起拍价:80万元。{竞买保证金8万元}
2、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南翔锦苑7幢604室,(建筑面积:219.39㎡,国有出让,产权证号:081555、081556,土地证号:1-2011-2-239381),起拍价:280万元。{竞买保证金28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11月22日下午5时,标的所在地。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即日起至11月22日下午5时,至本公司(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1609室)报名。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明及公章,个人凭身份证,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户名: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201000026329795000001;开户银行:龙湾农村合作银行科技支行;保证金不计息),到账后至龙湾区人民法院三楼财务室开具收据,并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注:1.司法拍卖不属“房产限购”政策调整范围;2.届时请相关权利人到场,缺席视为自行放弃权利;对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法院审查确认。 3.标的均设保留价;4.因案件需要,法院有权在拍卖前撤回拍卖标的。
四、联系方式:0577-88825977/18989771079 龙湾法院监督:0577-86555617 工商监督:0577-8966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