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2年9月28日(星期五)上午10:30在弋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公开举行弋阳县城区部分户外广告位及广告设施五年经营权拍卖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城区大型墙面LED屏广告位、大型高立柱广告位和路灯道旗广告位、绿化带灯箱广告位五年租赁权。
1、LED屏广告位可设置路段:城北志敏广场1个;城北桥头弋江分局周边1个;城南行政中心广场1个;新火车站广场1个;国道口圆盘1个。
2、大型高立柱广告位可设置路段:高速圆盘1个;高速出口与铅山方向三叉口1个;志敏大道1个;北边城区入口1个。
3、路灯道旗广告位可设置路段:志敏大道南路256个;凤凰大道114个;南岩北路58个;胜利路34个;志敏大道北路与漆工大道40个;东站大道66个;广场路20个。
绿化带广告位可设置路段:志敏大道南路90个;凤凰大道30个;南岩北路20个;胜利路20个;志敏大道北路与漆工大道20个;东站大道30个;广场路6个。
以上标的整体拍卖,起拍价29.8万元/年,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无论是新建还是启用现成广告设施,合同期内广告发布权归属受让人,期满后所有固定广告设施无条件移交出让方。
2、合同期间若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或政府行为需拆除广告设施,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拆除,拆除的材料归受让人所有,出让人不再另行安置场地,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且已缴纳的承租费不得退还。
四、对受让人的要求:
1、受让人可以是具有广告资格的企业,该企业具备广告设计、制作安装和LED屏广告投资能力。
2、受让人也可以是自然人,自然人竞买成功后,必须在弋阳县注册广告公司,且该公司具备广告设计、制作安装和LED屏广告投资能力。
3、租金分三次付清,首次在签订合同时支付总成交价的40%,第二年支付总成交价的30%,第三年支付总成交价的30%。
4、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需将先锋超市现有的LED屏按106万元人民币收购。
五、标的咨询和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六、报名地址、截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9月27日下午4:00止。有意者请凭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委托书,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到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上饶市带湖路目鱼山庄9号 )或拍卖会前3天在弋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需交纳竞买保证金10万元,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报名资料费 500元。未竞买成功者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息),未尽事宜详见拍卖会资料。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户名:上饶市产权交易所(结算资金专户),账号:203103090000002468】
联系方式:0793-8210008 13879386684(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