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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德金鼎广场113㎡房产拍卖

发布:邳州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3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史宏成 关注:

    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30日10时至2017年10月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
    邳州市运河街道建设南路嘉德金鼎广场4号楼1单元102室(合同号:PZ36550),总层数为3层,所在层数为1层。及4号楼0单元017储藏室(合同号:pz88387),所在层数为-1层。4号楼1单元102室建筑面积113.2㎡,4号楼0单元017储藏室建筑面积16.94㎡。
    注:有租期,有租赁。(租期至:2034年7月4日)。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示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统一安排看样,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利害关系的人员[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0月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具体以承办法官通知为准。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6-86260183
    监督电话:0516-86260199                
邳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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