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8月27日10时至2017年8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公馆A1-1--101室在建工程房地产(地下室),评估范围包括房地产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装饰装修设施、配套设施、附属设施等不可移动部分。该房产位于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公馆,东临金龙湖景区,南临道路,西临龙湖西路,北邻温德姆酒店,宗地内达到通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通气及场地平整“六通一平”的开发程度,基础设施完备程度较优。宗地内地势平坦,地基承载力较优,该房产所处宗地建有多幢多层及高层商办楼,土地利用强度较高。该房产为在建工程,尚未竣工验收,该地下室产权人是徐州松芝置业有限公司,金龙湖公馆A1号楼总楼层为4层,该估价对象位于第-1层。该地下室建筑面积75.76平方米,用途为地下室,其所在A1号楼已经封顶并且外立面装饰已经完工,外墙为墙砖墙面,室内水电等设施设备尚未安装完成。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法院出具确权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手续,但因该房产为在建工程,今后存在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补交相关费款的风险,法院不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起拍价:16.3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1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7月28日起接受咨询,有意者提前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9月4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徐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110602142921017959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516-80282029
法院监督电话:0516-80282026
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联系地址:徐州经济开发区徐海路11号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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