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众拍网

首页 > 拍卖公告 > 其它>正文

沛县滨河路南侧房地产拍卖

发布: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1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史宏成 关注: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9月11日10时至2017年9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沛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沛县滨河路南侧、红光路西侧21幢1单元501室房地产。
    起拍价:460000元,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4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开拍前十日内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沛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沛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该车环保排放标准请各竞买人务必咨询当地车管所可否落户后再行竞买。
    九、标的物车辆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五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本次网拍竞价结束后十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沛县人民法院;账号:32050171723800000118;
    开户银行:沛县建行沛城分理处。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五、本拍卖标的物是否能贷款,请咨询中国银行沛县支行。咨询电话:中国银行沛县支行客户经理主艳芬0516-89656955,13952139789;客户经理夏秀娟0516-89633452,15952227819。
    十六、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16-89652969; 举报监督电话:0516-89652968。
江苏省沛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八日
更多拍卖资讯敬请关注:   众拍网   拍房网   房产过户税费估价表

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其他标的,第一时间告知您。

  • 海宁镇龙悦府89㎡房产拍卖

    海宁镇龙悦府8

  • 桂林经贸广场109㎡房产拍卖

    桂林经贸广场1

拍卖公司QQ群 投资人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