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四季花城房产拍卖
发布:睢宁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0-0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史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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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0月1日10时至2017年10月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睢宁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睢宁县四季花城2号楼503室房地产(含2号楼17号储藏室、6号汽车库)(详情参见《拍卖标的调查表》)。
起拍价:69.29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之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睢宁县人民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税费情况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标的物转让过程中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9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睢宁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睢宁县支行营业部,账号:10250101040220694)。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6-8038901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16-80389297。
睢宁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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