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司定于2011年6月8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拍卖委托号:(2010)惠中法委拍卖字第23-2号,案件号:(2007)惠中法执字第159号。被执行人禹小红所持有的惠州市恒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的股权,起拍价572853.27元。保证金10万元。
看样:自公告见报之日起本公司资料展示。
请以上法院委托拍卖标的相关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1年6月7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到以下账户(户名:惠州市百利达拍卖有限公司;账号:44001718135053003285;开户行:建设银行惠州广场支行),并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和银行出具的缴款凭证到我司办理竞买手续。
拍卖成交后,法院依法裁定确认并提供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手续及承担相关费用,法院不负责清场。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752-2780900
惠州市百利达拍卖有限公司电话:0752-2671912
地址:惠州市麦地路58号风尚国际2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