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木材公司整体产权及人民币1400603.22元债权
标的名称: | 湖南省长沙市木材公司整体产权及人民币1400603.22元债权 | ||
项目大类: | 股权 | 地域: | 长沙市 |
项目编号: | 1610760012 | 挂牌价格: | 299.940322万元(人民币) |
首次登载报刊: | 三湘都市报 | 挂牌公告期: | 2016-01-28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01-29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6-03-01 |
标的所属行业: | 林业 |
项目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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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方承诺 | ||||
我方拟将持有的湖南省长沙市木材公司整体产权及人民币1400603.22元债权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整体产权及债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标的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湖南省长沙市木材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新河北堤1号 | |||
法定代表人 | 文石坚 | |||
成立时间 | 1981年6月10日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肆佰陆拾陆万伍仟元整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全民所有制 | |||
组织机构代码 | 18385448-9 | |||
经营范围 | 木材、竹材、人造板、林化产品、建筑装饰材料、矿产品。 木材加工、化工产品、政策允许的有色、黑色金属、建筑器材租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公司 股权 结构 | 序号 | 产权实际持有人名称 | 持有比例(%) | |
1 | 湖南长元人造板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 财务 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单位:万元 | |||
2015年4月30日资产负债表和 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的利润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67.02 | -231.31 | -226.41 | ||
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
341.76 | 158.27 | 183.49 | ||
审计机构名称: | 湖南英特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 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南华信求是地产矿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湖南省国资委 | |||
评估基准日 | 2015年4月30日 | |||
资产评估结果 | ||||
项目 | 审计后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341.76 | 318.15 | ||
负债总计 | 158.27 | 158.27 | ||
净资产 | 183.49 | 159.88 | ||
标的企业整体产权对应评估值 | 159.88 | |||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决定 | |||
重要 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湖南省长沙市木材公司(以下简称木材公司)成立于1981年6月10日,成立时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后经湖南省政府批准,木材公司与湖南人造板厂合并,由湖南人造板厂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规划。在内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对外仍保留长沙市木材公司的牌子。 湖南人造板厂于2000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南长元人造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元公司)。 目前,木材公司整体产权实际持有人为长元公司,木材公司一直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经济性质仍为全民所有制。 2.2015年1月,木材公司已停止业务经营。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或会计报表附注中重大或有事项 |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 |||
其他信息 | 无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 | 否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2999403.22元(其中:木材公司整体产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598800.00元,债权挂牌价格为人民币1400603.22元)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 木材公司原有职工15人,已全部纳入长元公司整体改制的职工分流安置范围,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已于2013年12月24日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并经省人社厅批准同意。到2015年4月,木材公司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已完毕。本次产权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有无要求 | 无 |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有无要求 | (1)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长元公司累计替木材公司垫付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共计人民币1491992.83元;另外,长元公司应付木材公司往来款人民币91389.61元。故长元公司对木材公司实际享有的债权合计为人民币1400603.22元。 本次转让的标的为长元公司持有的木材公司整体产权及上述人民币1400603.22元债权,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后,成为木材公司的相应债权人。 (2)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木材公司应缴开福区地税局的水利建设基金人民币16,638.88元、工会经费人民币56,970.77元及应退佳洁环卫实业公司的租金人民币63元,共计人民币73,672.65元。 受让方须将上述人民币73,672.65元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价款一并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受让方支付完上述款项后,若木材公司须向开福区地税局缴纳上述税款和向佳洁环卫实业公司退还租金,则由长元公司代木材公司进行支付;若上述税款及须退还租金能够豁免,则该豁免款项归长元公司所有。 (3)木材公司其他债权债务由木材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能承担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于本项目公告期内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于2016年3月1日17: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兴支行 账 号: 4300 1520 0610 5250 0882 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场内协议转让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2999403.22元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5、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4月30日,木材公司应缴开福区地税局的水利建设基金人民币16,638.88元、工会经费人民币56,970.77元及应退佳洁环卫实业公司的租金人民币63元,共计人民币73,672.65元。 受让方须将上述人民币73,672.65元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价款一并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受让方支付完上述款项后,若木材公司须向开福区地税局缴纳上述税款和向佳洁环卫实业公司退还租金,则由长元公司代木材公司进行支付;若上述税款及须退还租金能够豁免,则该豁免款项归长元公司所有; 6、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止,标的企业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股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50万元 | ||
交纳时间 | 2016年3月1日17:30前(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得由他人代付) | |||
四、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长元人造板股份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8376290-4 | |||
注册地(住所) | 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大明村自明路30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内部决策形式 | 股东会决议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湖南省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湖南长元人造板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湖南省国资委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发布媒体名称 | 三湘都市报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周女士 | 0731-84117687 | |||
邝先生 | 0731-84178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