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苏国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5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30%)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CQ16011-JSCQ16005-1 | ||||
转让行为 | 批准单位: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挂牌日期 | 首次挂牌日期:2016年1月19日 本次挂牌起始日期:2016年1月19日 本次挂牌终止日期:2016年3月3日 | ||||
转让方名称 | 江苏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江苏国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号码 | 320000000069490 | ||||
注册资本(万元) | 500 | ||||
法定代表人 | 李修煜 | ||||
住所 | 南京市鼓楼区湖北路87号202室 | ||||
经营范围 | 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室内外装饰装潢,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汽车零部件、五金、交电、电子计算机及配件、家具、纸张、办公用机械、灯具、照明器材的销售,园林绿化,社会经济咨询,停车场管理服务,设备设施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人) | 121 | ||||
所属行业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
其他 | 成立于2008年01月24日 | ||||
标的企业 | 江苏恒宇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350万元,占注册资本70%; | ||||
审计情况 | 资产总额(万元) | 764.03(截至2015年5月31日) | |||
净资产(万元) | 429.40(截至2015年5月31日)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541.02(2015年1-5月)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177.36(2015年1-5月)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177.36(2015年1-5月) | ||||
资产评估 | 评估机构 | 江苏兴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兴瑞评报字(2015)第014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15年5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万元) | 889.55 | 净资产(万元) | 554.9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66.48万元 | ||||
特别事项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 无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 否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 详见“其他重要事项” | ||||
其他重要事项 | 一、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因标的企业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净资产的增加额或减少额,由转让方按照此次转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如果净资产增加的,由受让方等额补偿转让方;如果净资产减少的,由转让方等额补偿受让方。双方应在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日之后的30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毕本次补偿。逾期未履行的,自迟延支付之日起每日按照补偿额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 ||||
转让参考 | 166.48万元 | ||||
受让方应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 ||||
备查文件 | 一、江苏省国信集团文件《关于同意将江苏国园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挂牌转让的批复》 (苏国信发[2015]225号);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印女士 | |||
联系电话 | 025-83163351 | ||||
传真 | 025-83163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