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材工业设计院51%国有产权 |
标的名称 | 安徽省建材工业设计院51%国有产权 | ||
项目编号 | G316AH1000120 | 挂牌价格(万元) | 530.902700 |
首次登载报刊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6-01-12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6-02-06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安徽-合肥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安徽省建材工业设计院 | ||||||
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安庆路233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允龙 | |||||||
成立时间 | 1991-12-12 |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48500051-8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建材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建筑材料、建筑工程咨询及技术服务,建材机械、自动化系统设备成套销售,建设工程总承包以及项目管理。 | |||||||
职工人数 | 45人 其中: 在岗22人 离退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355.96 | -92.01 | -92.01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1165.01 | 563.47 | 601.54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2015-11-30 | 105.88469 | -207.224703 | -207.22470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月报 | 897.460972 | 471.596638 | 425.864334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12-11 | |||||||
评估基准日 | 2015-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895.86 | 1021.24 | ||||||
负债总计(万元) | 159.47 | 159.47 | ||||||
净 资 产(万元) | 736.39 | 861.7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439.5027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安徽凯吉通会计师事务所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拥有四项资质:工程勘察证书乙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和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备案证书。目前,工程勘察证书乙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和安徽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备案证书已经过期,期后资质证书审核未通过,提请投资者注意; 2、评估范围内的标的企业房屋建筑物为长江路343号四联大厦第14、15层(四联大厦总层数15层),建筑面积为1208.89平方米,建于1986年,规划用途为办公,钢混结构。账面原值824.68万元,评估价值936.26167万元,另有: (1)标的企业实收资本50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资本200万元,根据省国资委的相关批复,上述房屋由转让方无偿划转给标的企业,其中300万元房产价值用于增加注册资本,标的企业未办理资本变更手续; (2)该房屋已出租,租金收益至交割日由转让方享有,具体收益以实际发生为准; (3)该房屋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取得土地证所需时间与税、费等按实际发生为准,由标的企业承担,转让方只负责配合办理,不承担税、费等相关费用。 3、标的企业目前经营办公用房系无偿使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房屋; 4、地号为W1020的土地证,证载使用者为标的企业,土地地址合肥市梅山路,用地面积为2353平方米,用途为住宅,性质为划拨。评估基准日后此块土地由标的企业无偿划转给转让方,此块土地不在本次评估范围内,土地证载使用者仍为标的企业暂未变更,土地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等由转让方和标的企业按国家相应规定各自承担; 5、标的企业与新泰市泰兴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兴机械”)、郭金良签订《关于组建“安徽省建材工业设计院科新墙材分院(以下简称“科新分院”)”的协议书》,由泰兴机械和郭金良全资投入设立,标的企业不承担出资业务,期限2年从2014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15日。 2015年5月30日,标的企业与新泰市泰兴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郭金良又签订了关于终止科新分院的协议:解除科新分院剩余尚未上交标的企业的管理费用;科新分院所有的合同、债权、债务、担保、诉讼等,均由新泰市泰兴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及郭金良承担。自终止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办理注销科新分院的有关手续,截止评估基准日,注销相关手续尚未完成; 6、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对外签订的设计合同中未执行完毕、财务尚未入账的管理费收入约14.7万元,本次审计评估时已计入标的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此笔管理费收入未来的变化将影响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上述情况不因此影响本次转让价格,提请投资者注意; 7、标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不参与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省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868号琥珀新天地东苑1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张鲁毅 | |||||||
注册资本(万元) | 110000.0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177878-3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00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1.00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组织机构代码 | ||||||||
批准单位名称 |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 批复;批准文号:皖国资改革函[2015]465号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30.9027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挂牌价格组成: (1)标的企业净资产人民币439.5027万元; (2)受让方代标的企业偿还向转让方的借款人民币91.4万元。 2、受让方须承诺,标的企业欠在职职工工资及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共计人民币102万元,在完成本次受让产权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代标的企业先行支付; 3、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完成后新的标的企业如需运营资金,由受让方代标的企业垫付; 4、意向受让方须保证现在职职工90%上岗,并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遵循经安徽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另行审核批复的《安徽省建材工业设计院职工安置方案》;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遵循《安徽省建材工业设计院改制方案》,标的企业改制后的新公司股权结构为:受让方51%、原标的企业职工35%左右、转让方14%左右,企业职工参考本次转让,按照同股同价的原则收购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35%左右股权;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完成后,承继标的企业债权债务; 7、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经营性盈亏由转让方享有或承担; 8、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9、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受让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受让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6日17:00,不计息)。 (1)产权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银行资信证明,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决策文件;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及资金能力证明;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付受让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5)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10、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1、为保护转让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受让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交易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受让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万元) | 150.000000 | ||||||
交纳方式 | 网上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高翔 | 联系电话 | 0551-62871617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传真 | 0551-6287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