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垦商务投资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
标的名称 | 安徽皖垦商务投资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 ||
项目编号 | G315AH1000112 | 挂牌价格(万元) | 3721.950000 |
首次登载报刊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5-12-03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5-12-30 |
标的所在地区 | 中国-安徽-合肥市 | 标的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安徽皖垦商务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111号 | |||||
法定代表人 | 程军 | |||||
成立时间 | 2009-12-11 |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0.0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9895899-X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企业投资管理服务;企业形象策划;计算机数据处理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电子智能卡、电子产品、日用百货、旅游用品销售;国内广告业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房屋及设备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 | |||||
职工人数 | 26人 其中: 在岗26人 离退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安徽黄山大厦酒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78.000000 % | ||||
2 | 安徽省通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7.330000 % | ||||
3 | 合肥黄山大厦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14.670000 %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
2014年度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3.172548 | -0.20425 | -0.20425 |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3489.448168 | 577.91859 | 2911.529578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万元) | 营业利润(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
2015-08-31 | 1.99 | -18.63 | -18.6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
年报 | 3322.48 | 429.59 | 2892.89 | |||
资产评估 | 评估机构 | 安徽华腾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核准(备案)机构 |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11-30 | |||||
评估基准日 | 2015-08-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322.48 | |||||
负债总计(万元) | 429.59 | |||||
净 资 产(万元) | 2892.89 | 3519.7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3519.78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安徽皖瑞会计师事务所 | |||||
律师事务所 | 安徽徽商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于2013年7月6日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从事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有效期至2018年7月5日; 2、标的企业相关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不参与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黄山大厦酒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111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仁虎 | |||||
注册资本(万元) | 3265.6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4895417-7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8.0000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8.00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sq1001 | |||||
批准单位名称 |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 批复;批准文号:皖国资产权函[2015] 409号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合肥黄山大厦酒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路111号黄山大厦4楼 | |||||
法定代表人 | 陈仁虎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6902435-1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4.6700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4.67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sq1001 | |||||
批准单位名称 |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 批复;批准文号:皖国资产权函[2015]409号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省通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468号 | |||||
法定代表人 | 程军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5853794-4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3300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33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安徽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sq1001 | |||||
批准单位名称 | 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 批复;批准文号:皖国资产权函[2015] 409号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721.9500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挂牌价格中包括股权转让款3591.95万元和受让方代标的企业偿还合肥新长城酒店管理公司债务130万元; 2、转让方及其关联方应偿还标的企业债务2900万元,项目成交后授权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标的企业股权变更和交割完成文件后从股权转让款中直接转至标的企业账户,归还给标的企业(详见附件); 3、意向受让方承诺自本次股权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所有变更登记手续。因超期给转让方造成损失,意向受让方据实赔偿; 4、意向受让方应在被本中心及转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须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受让方资格后生效,《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5、本次转让评估时转让方已将支付业务处理系统剥离。转让方同意在过渡期内(指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起至标的企业股权变更、交割完毕期间)继续按原渠道为受让方提供支付业务处理系统服务,且不会设置任何系统后门及障碍。受让方在标的企业股权变更、交割完毕三个月内按中国人民银行要求自行配置支付业务处理系统,三个月后转让方不再为受让方提供支付业务处理系统服务。转让方同意配合受让方将原支付业务处理系统数据转移至受让方自建的支付业务处理系统; 6、转让方在股权交易完成并变更工商登记后,标的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及时退出,受让方按照人行要求选配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 7、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标的企业经营性盈亏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完成后,完全承继标的企业债权债务; 9、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保证金人民币800万元(受让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0日17:00,不计息): (1)产权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应为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银行资信证明,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决策文件;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缴纳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保证金; (4)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0、为保护转让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交易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受让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企业法人,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包括但不限于银办发〔2013〕5号、银支付〔2013〕241号、合银发〔2015〕71号、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合银发【2015】7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本股权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本股权转让项目,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本中心及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资格确认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其最终是否获得本项目的受让资格应以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为准。意向受让方应承诺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产权交易未能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意向受让方应当承担相关各方因此造成的各项损失,并接受转让方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再次公开挂牌转让,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 3、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后不再以“安徽皖垦商务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名义经营,不再继续使用“皖垦”字样及品牌。如因意向受让方继续使用带有“皖垦”、“安徽农垦”字样或徽标、商标,造成转让方、安徽农垦名誉和经济损失,意向受让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4、转让方已发行的“黄山大厦e卡通”卡片业务由受让方承继。受让方在标的企业股权变更、交割完毕后新发行卡片时不得继续使用“黄山大厦e卡通”卡品牌;不得使用“黄山大厦”字样和徽标、商标。如因意向受让方继续使用带有“黄山大厦e卡通”、“黄山大厦”字样或徽标、商标,造成转让方名誉和经济损失,意向受让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5、为保护持卡人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转让方将公开发布本次股权转让信息公告。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后继续依法维护持卡人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告知持卡人标的企业股权变更后的新办公地点、受理持卡人投诉等;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万元) | 800.000000 | ||||
交纳方式 | 网上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受托会员 | 经纪会员名称 | |||
经纪会员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高翔 | 联系电话 | 0551-62871617 | |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传真 | 0551-6287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