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披露以下债权项目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意向,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意向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本次债权项目的处置采取书面密封式一次报价方式。
项目编号:GY042015-00129G
标的项目简介
截止2015年6月21日,德庆县嘉华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总额4383.17万元,其中本金4000万元,利息383.17万元。该债权经诉讼追收一审法院胜诉,已进入申请执行阶段。
涉及的质押、担保及查封情况
债权以位于德庆县城北片区省道S352东侧的两宗商住用地(德府国用2013第0381号,宗地面积为12575.47平方米;德府国用2013第0385号,宗地面积为10604.78平方米)抵押担保;自然人谭坤、陈华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交易内容
转让标的名称:德庆县嘉华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债权
是否需要求购方缴纳保证金及缴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须于2015年10月28日16时前交纳人民币400万元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保证金的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该保证金在签署《债权转让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进账途径无息退回。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挂牌起止日期: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28日
挂牌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信息挂牌期满后,采取书面密封式一次报价方式。
标的(抵押物)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深圳市世联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评估基准日:2015年5月25日
转让标的抵押物对应评估值(元):19062200.00
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5、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转让转让方设有保留价,最终成交价格不能低于保留价。
2、本次转让采用书面密封式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应于2015年10月29日上午10时在指定交易场所递交书面密封式报价函,现场拆封。若仅有一家意向受让方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转让方设定的保留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确定为受让方;若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转让方设定的保留价,则报价最高者确定为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含该日)两天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债权转让合同》相关约定支付成交价款。
4、为保证交易各方的合法利益,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收购上述债权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的;(2)意向受让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3)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交易公正性或其他违反交易程序要求的情形的;(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合同》或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应无条件接受转让方所提供的《债权转让合同》范本进行签署。
6、该资产为不良金融资产、存在清收的困难性。
7、原债权4500万元设置了抵押担保,转让方已于2015年4月30日转让了500万元贷款本金债权给肇庆市柏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广发肇资转2015(10701113001)02号】,该500万元债权本息也属于担保债权范围,执行债务人和抵押物所得款项需要按照债权比例进行分配。
重要披露事项
1、该债权资产按现状进行挂牌交易;该债权中所列债权利息仅供参考,以人民银行规定、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书的判决计算为准,受让方不得以上述相关的数据差错为由,主张资产转让无效或主张损失赔偿等;意向受让方须接受转让方在《债权转让合同》中所列示的相关条件及风险注意事项。
2、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10-66507773、020-83187031;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20-38762089;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监管局电话:020-83342238。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负责人:陈里东
批准单位(全名)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保全部
批复日期:2015年9月6日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广发银行资产保全部关于肇庆分行德庆县嘉华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不良贷款清收方案的批复》广发银产字﹝2015﹞98号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0755-86671132 郑先生 0755-26569126 叶先生
0755-86358702 杨先生 0755-26569065 赵小姐
业务投诉电话:0755-83690834 祝小姐
传 真:0755-26577562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中国科技开发院3号楼8楼
保证金账户
户 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3370 4010 01000 32678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科技支行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