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2月26日10:30在高要麗晶大酒店华彩会议厅拍卖:
被执行人所有的在高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股金101000元,不交吉,参考价18.88万元,保证金1.8万元,案号:(2012)要法执字第225号。
标的展示时间:2013年2月19、20日,拍卖方式:增价拍卖。
竞买者须于2013年1月25日12:00前(到账)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标的保证金账户(户名:高要市人民法院,开户行:高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连江分社,账号:80020000001561444,汇款须注明案号),汇款后到高要法院开收据,高要法院监督电话0758-8399983。竞买人还须于2013年2月25日16:00前将汇款单据、法院收据、身份证(注明电话)传真至我司办理手续。
联系电话0758-2323739 0757-83399688 传真号码:0757-8339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