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价文件编号:GQ2015002。
2、竞价标的:晋江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标的挂牌价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30,000,000.00)。
标的简介:
名称 | 晋江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
住所 | 晋江市青阳迎宾路建设银行大厦十八楼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350582100092007 | ||
法定代表人 | 陈欣慰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壹亿元整 | ||
经营范围 | 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担保业务和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融资性担保业务。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以及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和以自有资金进行的投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月24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晋江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7月25日,经营期限50年,目前注册资本为一亿元人民币,其中晋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0%,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8%,晋江市恒隆建材有限公司持有22%,晋江市百信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持有20%。本次转让的股权为晋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30%股权。
晋江担保目前员工人数为22名,其中博士学历1人,大学本科学历17人,大专及以下学历4人。公司下设:总经办,综合管理部,融资担保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等部门。多名员工拥有担保经理资质、律师职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等各项证书。
晋江担保先后与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泉州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厦门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邮储银行等多家银行开展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包括办理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反担保、集合信托贷款反担保;企业咨询服务在内的多项服务。公司自成立以来,累计接待来访企业约1500家,前后为约200家企业提供担保,累计担保520多笔,累计担保金额超20亿元(其中包括2011年发行的福建省第一家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公司为两家企业提供担保1.2亿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在保余额33223.65万元(其中,融资性担保25540万元,诉讼保全担保7683.65万元),在保客户53家。
近三年财务数据(摘自审计报告) 单位:元
2013年度 (审计报告)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8686634.00 | 5174422.87 | 4381698.4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45659221.48 | 37350027.67 | 108309193.81 | |
2014年 (审计报告)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7576693.92 | 9256284.88 | 7026480.1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50607502.02 | 31999413.14 | 118608088.88 | |
2015年 (1-6月) (审计报告)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3301604.00 | 13360652.93 | 13361127.9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60399052.58 | 33113000.35 | 127286052.23 |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本次转让的晋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30%股权评估价值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3、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4、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
若竞买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标的的定金,定金抵作部分成交价款。若竞买不成功,中心在确定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买人。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竞买人授权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账户以意向竞买人领取的《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5、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竞买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动态报价大厅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方。
(2)竞价标的不存在质押、担保、被诉讼保全等第三人可主张权利的情形。
(3)经晋江市政府批准,转让方晋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晋江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但晋江担保尚未办理股东名称变更登记。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应与晋江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4)根据《关于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确认)和变更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闽经贸中小〔2010〕284号)的规定,本项目股权转让竞价成交后,需报经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能生效。
(5)本项目股权转让为全部承债转让,即股权转让交割完成后,晋江担保的全部债权、债务与转让方无关。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价即意味着其对此已完全知悉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今后竞买人不得以此为由向转让方主张任何权利。
(6)股权变更登记完成日前,转让方持有的晋江担保30%股权的利润分红及收益均留作晋江担保的风险准备金和发展基金,股权变更登记完成日后,转让股权的特殊性是否保留由新股东自行协商解决。
(7)鉴于晋江担保所处的行业特殊性,意向竞买人应自行关注和评估担保行业的监管政策变动风险、信贷政策变动风险、客户信用风险、行业负面因素对晋江担保持续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
6、意向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据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注册资本等事项的通知》(闽融资担保函[2012]15号)的有关规定,受让方应为晋江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原股东单位。
7、对受让方的主要要求:
(1)法人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具备持续出资能力。
(2)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并凭《竞价结果通知单》与转让方晋江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3)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扣除定金后的余额及交易佣金、交易鉴证费等款项一次性汇至本中心指定账户,并将付款凭证提交至本中心。
(4)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应将股权转让事项报经相关监管部门审核批准,本中心在收到《股权转让合同》、股权转让事项审核批准文件和上述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出具《股权交易凭证》,受让方凭本中心出具的《股权交易凭证》在五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与转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后与转让方共同出具《股权交割完毕函》给本中心。
(5)股权交易过程中涉及的各项费用由受让方全额负担,包括: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及审计费用人民币1万元、评估费用人民币5万元、法律服务费人民币1万元,受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上述款项。
(6)其他详见《股权转让合同》。
8、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准予受让的相关文件;
(5)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6)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7)经意向竞买人或受托人签章的《股权转让合同》。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材料文件,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9、项目公告时间: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10月12日。
10、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17时。
意向竞买人应至金马甲网站注册用户名,并于2015年10月12日17时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泉州劳动保障大厦十楼)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1、尽职调查时间:2015年9月9日至2015年10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意向竞买人应在尽职调查时间内自行联系尽职调查事宜。
12、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竞买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15年10月13日9时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3、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限时报价阶段开始时间 | 限时报价周期 |
1 | 晋江市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30%股权 | 3000 | 50 | 2015-10-13 10:00 | 12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