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0年12月15日下午2时30分在杭州市之江路768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内众苑宾馆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杭州金水饭店有限公司60%股权,起拍价32万元,保证金7万元。
二、标的展示:即日起至2010年12月14日下午4时止接受咨询察勘标的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竞买登记:有意者凭有效证件并向法院交纳保证金(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行:浦发杭州分行营业部,银行帐号:95200155260000058)后凭法院保证金收据向我公司办理报名竞买手续,保证金须确保在2010年12月14日下午4时前到达上述法院指定帐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保证金充抵成交款;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0年12月15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
四、特别说明:与本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优先购买权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竞买人如委托他人代办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杭州余杭区临平河南埭路46号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571-86245168 13516852773
监督电话:0571- 87393156 86438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