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10年12月8日上午10时在湖州市龙溪北路167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吴春江所持有的湖州信达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4.5%的股权,起拍价86.39万元。(现有股东浙江中义集团有限公司、石德文对拍卖所涉股权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2月7日下午4时止。
三、竞买登记:凡有意参加竞拍者请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缴纳标的起拍价10%的保证金,才能领牌参拍。
四、特别说明:以上标的委托方是人民法院,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五、联系电话:徐女士 2023810 728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