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烽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5月7日10时至2015年5月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起拍价:900000元 保证金:60000元 增价幅度:30000元 。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4月22日起9时至2015年5月4日16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息烽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及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如对本拍品有兴趣,可在拍品图片左下方进行订阅提醒以防错过拍卖时间)
七、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5年4月27日16时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5月13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息烽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息烽县支行,账号:2324000104000336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851-87721229、0571-88158198(淘宝网)、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监督电话:0851-87726747
联系地址:息烽县永靖镇南大街虎城大道中段173号
息烽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