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苏华正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0.3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3.17%)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CQ15065-xzcq2015009 | ||||
转让行为 | 江苏省国资委于2015年2月9日下发《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徐州国盛富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江苏华正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20号),同意该股份公开挂牌转让。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15年3月25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5年4月23日 | ||||
转让方名称 | 徐州国盛富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江苏华正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号码 | 320323000023390 | ||||
注册资本(万元) | 1824.65 | ||||
法定代表人 | 蔡文翀 | ||||
住所 | 徐州市铜山区驿城村欣丰路北,北纵三路西 | ||||
经营范围 | 除尘设备、水处理设备、异味处理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烟草设备和电控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及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售后服务,机电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人) | 92 | ||||
所属行业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其他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股份总数为1824.65万股,各股东认购公司股份数为: | ||||
审计情况 | 资产总额(万元) | 9061.63 | |||
净资产(万元) | 1742.45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4693.29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92.28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48.47 | ||||
资产评估 | 评估机构 |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华评报字[2015]第013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苏省国资委 | ||||
评估基准日 | 2014年6月30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万元) | 8733.98 | 净资产(万元) | 4052.3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33.70万元 | ||||
特别事项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不涉及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不涉及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 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债务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接收承担。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1.标的企业法人代表蔡文翀拟参与受让该全部股份;2.蔡文翀受让该股份后,不拟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不拟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 不涉及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不涉及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 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的期间损益由转让方按照原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 ||||
其他重要事项 | 截止2014年6月30日,标的企业子公司,即江苏国盛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合计2000万元,如被担保单位不能足额偿还借款金额,华清环保公司将承担担保风险,与本次转让相关的资产评估未考虑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对评估结论造成的影响。 | ||||
转让参考 | 533.7万元 | ||||
受让方应 | 为了提升被转让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行业竞争力,受让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 ||||
备查文件 | 1.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徐州国盛富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江苏华正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20号);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受让登记材料: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魏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16-83705608 | ||||
传真 | 0516-83705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