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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正环保科技股份240.38万股股份转让

发布:徐州产交所 拍卖时间:04-23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项目名称

江苏华正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0.3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3.17%)转让

项目编号

QYCQ15065-xzcq2015009

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江苏省国资委于2015年2月9日下发《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徐州国盛富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江苏华正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20号),同意该股份公开挂牌转让。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15年3月25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5年4月23日

转让方名称

徐州国盛富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苏华正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码

320323000023390

注册资本(万元)

1824.65

法定代表人

蔡文翀

住所

徐州市铜山区驿城村欣丰路北,北纵三路西

经营范围

除尘设备、水处理设备、异味处理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烟草设备和电控自动化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及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售后服务,机电设备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人)

92

所属行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其他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股份总数为1824.65万股,各股东认购公司股份数为:
1.蔡文翀,765万股;2.蔡文清,735万股;3.孙百华,10万股;4.王延安,16.14万股;5.陈士平,16.14万股;6.王淑琴,9.69万股;7.宋智勇,9.69万股;8.李祥斌,9.69万股;9.李正山,6.46万股;10.宁雪贞,6.46万股;11.徐州国盛富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40.38万股。

审计情况

资产总额(万元)

9061.63

净资产(万元)

1742.45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4693.29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92.28

上年净利润(万元)

48.47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苏华评报字[2015]第013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江苏省国资委

评估基准日

2014年6月30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

资产总额(万元)

8733.98

净资产(万元)

4052.3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33.70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不涉及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不涉及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债务处置方案

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债务均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接收承担。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1.标的企业法人代表蔡文翀拟参与受让该全部股份;2.蔡文翀受让该股份后,不拟改变标的企业主营业务,不拟对标的企业进行重大重组。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不涉及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期间权益增加额

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的期间损益由转让方按照原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2014年6月30日,标的企业子公司,即江苏国盛华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合计2000万元,如被担保单位不能足额偿还借款金额,华清环保公司将承担担保风险,与本次转让相关的资产评估未考虑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对评估结论造成的影响。

转让参考
价格

533.7万元

受让方应
具备的
具体条件

为了提升被转让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行业竞争力,受让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一般事项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没有与不良记录者就本次产权转让有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委托、联合收购等合作关系;
3.意向受让方参与本次收购应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别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仅限境内依法成立并持续经营10年以上、且从事烟草行业环保工程5年以上的企业。
2.意向受让方必须拥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证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证书。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环境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证书。
3.意向受让方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须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总资产须在人民币2亿元以上且净资产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上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近3年承包过3个以上实际结算价款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烟草行业环保工程。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违规事项;企业近三年没有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诉讼;资金来源合法;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合规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环保和烟草设备制造行业从业经验并担任相关企业高管5年以上(受让后拟被聘为标的企业高管);
2.意向受让方有从业经验,有一项以上(含一项)与环保相关的发明专利; 
3.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个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事项,未曾受过刑事处罚;个人近三年没有标的超过100万元的诉讼;资金来源合法;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有效,合规合法。

备查文件

1.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徐州国盛富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江苏华正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苏国资复〔2015〕20号);
2.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徐州国盛富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4.江苏华正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5.徐州国盛富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转让江苏华正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苏华评报字[2015]第013号)。

其他说明

一、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受让登记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公司章程;
3.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限的董事会)同意受让该股权的决定;
4.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5.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证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证书;
6.环境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证书;
7.相应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结算收据或发票。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自然人身份证明;
2.任职资格证明;
3.相关专利证书。
注: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请程序:
(一)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2015年4月23日17时前至徐州产权交易所(徐州市中山南路55号7楼)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受让申请与承诺》、《意向受让方基本情况》等受让申请材料(可向徐州产权交易所索取),节假日除外;
(二)公告期满,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三)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拍卖确定买受人;
(四)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向交易所提交100万元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收购,受让不成的,保证金全额退还。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魏先生

联系电话

0516-83705608

传真

0516-8370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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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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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林继伟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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