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XZL2015057
2、竞价标的:泉州市职工文化休闲项目承包经营权,该标的位于泉州市工人文化宫内南面隐居桥旁,建筑面积66㎡。标的以现状为准。
3、月管理费挂牌价:叁仟元整(¥3000.00)。
4、合同期限:3年。
5、装修期:无。
6、管理费支付方式:每三个月为一个计付周期,每一个计付周期开始的五日内付清。
7、管理费递增方式:每满一整年,月管理费递增5%(定比)。
8、用途:休闲文化或咖啡(饮品)茶座(禁止明火操作、小炒大排档及经营卤料、烧烤、螺类食品等)。
9、履约保证金:根据成交价,按第一年管理费总额的30 %计算支付(取百元位整数,即十位数四舍五入)。
10、装修保证金:30000元,承包方按照相关行业要求自行完成内部装修,经委托方相关单位等监管验收合格后,退还装修保证金(无息)。
11、交易保证金:50000元。
若竞价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履约保证金及装修保证金。不足部分由承包方于缴纳第一期管理费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竞价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包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价人。承包方授权他人办理竞价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
开户账号:7343 0101 8260 0113 001
12、特别提示:
(1)若竞价成功,标的将在《承包合同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移交。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包方:各承包方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动态报价大厅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包方。
13、意向承包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自然人。
14、对承包方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包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第一期管理费及履约保证金和装修保证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承包方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承包合同书》。
(3)该项目营业执照原则上作为市工人文化宫分支机构(非法人)申报。
(4)承包场所的宣传广告牌应经委托方同意并按要求统一设置。
(5)不得转包、转借、转租他人。
(6)承包方应认可《承包合同书》约定的基本条款。
(7)文化宫正规划改造,承包期间该场所需另作他用或拆除(改造),委托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场所)。
(8)原承包方参与竞价前必须提供委托方出具的缴清所有管理费、水电费用的证明。
(9)其他详见《承包合同书》。
15、意向承包方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包方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包方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承包方或受托人签章的《承包合同书》。
(7)缴清所有管理费及水电费证明(原承包方提供)。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16、公告时间: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4月9日。
17、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9日。
意向承包方应至金马甲网站注册用户名,并于2015年4月9日17时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泉州劳动保障大厦十楼)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8、看样时间: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4月9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19、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包方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15年4月9日09时30分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20、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 (元/月) | 承包期 (年) | 加价幅度 (元) | 限时报价阶段开始时间 | 限时报价周期 |
1 | 泉州市职工文化休闲项目 | 3000 | 3 | 100 | 2015年4月9日10时 | 9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