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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则网络65%股权转让

发布:上海联交所 拍卖时间:12-26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yxm 关注: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大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  

  项目编号

G314SH1007706

  挂牌价格

200.85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1-28

  挂牌期满日期

2014-12-26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计算机服务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大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上海市闸北区万荣路700号7幢A535室

  法定代表人

高彬翔

  成立时间

2013-11-22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59642194-8

  经营范围

在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为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提供筹备、策划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旅游咨询(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会务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票务代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化妆品、日用百货、服装服饰、体育用品、文化用品、办公用品、摄影器材、建筑材料、通讯器材、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销售,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冷冻冷藏,含酒),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12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市创新电子商务集成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65%

  2

  上海承大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3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000000万元

  13.700000万元

  10.28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04.220000万元

  -6.060000万元

  310.28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0-31

  20.340000万元

  -164.800000万元

  -164.10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33.440000万元

  287.260000万元

  146.18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宣传文化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1-25

  评估基准日

2014-04-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沪港金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华尊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净资产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股东会决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248.280000万元  

3.740000万元  

252.02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5.510000万元  

-5.51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257.530000万元  

309.000000万元  

200.85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企业无自有产权的房屋建筑物,其经营场地系由其股东之一,上海承大网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供,企业人员预计可无偿使用至2014年6月。本次评估考虑自2014年7月起所需支付的场地租赁费用。
(2)企业目前所使用的上海导购网域名www.shanghai.com.cn系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并经同意无偿授权给上海大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使用年限为20年。根据上海东方网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在东方网控股的前提下,公司在存续期可无偿使用上海导购网域名。故本次评估在上述条件成立下对未来收益进行预测。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200.85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外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人不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受让,也不得以委托或信托方式参与受让。
3.意向受让人须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4.意向受让人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6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现金;网上支付;本票

-->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市创新电子商务集成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上丰路977号1幢B座628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6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宣传文化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市创新电子商务集成服务平台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证券时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徐鸿喜

  联系电话

62657272-330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闵春煜

  联系电话

62657575-197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63294365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东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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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林继伟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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