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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磁贸易50%股权转让

发布:上海联交所 拍卖时间:12-15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yxm 关注: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锦磁贸易有限公司50%股权  

  项目编号

G314SH1007671

  挂牌价格

415.07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1-17

  挂牌期满日期

2014-12-15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贸易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华谊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锦磁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泰谷路18号1#楼1209A室

  法定代表人

冯晓民

  成立时间

1996-01-29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6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13226033-0

  经营范围


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代理;区内商业性简单加工及区内商务咨询服务(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6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表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华谊集团华原化工有限公司

  50%

  2

  上海嘉远拜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5%

  3

  程方清

  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2345.628114万元

  91.999653万元

  66.36502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460.610368万元

  2554.245341万元

  906.365027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中创海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4048.665265万元

  114.402178万元

  100.588871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512.864079万元

  1446.288942万元

  1066.575137万元

  审计机构

  上海中创海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08-31

  4104.127983万元

  -173.960487万元

  -143.530617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204.386843万元

  1507.917460万元

  696.469383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0-15

  评估基准日

2014-05-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上海中创海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上海圣瑞敕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其它资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净资产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股东会决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2343.158859万元  

 

12.898698万元  

 

3.008300万元  

 

2359.065857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1615.817317万元  

 

1615.817317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743.248540万元  

830.138900万元  

 

415.06945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上海锦磁贸易有限公司2014年承包经营协议,本次承包结算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2014年有原有股东退出公司,则至原股东正式退出所在月起,承包经营协议废止)。故,上海锦磁贸易有限公司按承包经营协议的约定,支付给了上海华谊集团华原化工有限公司2014年1-10月份定额收益。本次股权转让后,上海锦磁贸易有限公司与上海华谊集团华原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2014年承包经营协议》按约定同时废止。 2、经评估,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8,084,181.66元(大写:捌佰零捌万肆仟壹佰捌拾壹元陆角陆分)。根据承包协议自2005年1月1日起,公司经营由程方清先生承包,承包期内,不论盈亏与否,上海华谊集团华原化工有限公司(原上海塑料工业有限公司)按年度承包协议每年获取定额收益,程方清先生和上海嘉远拜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得其余全部收益(包括新增的盈余公积),并承担所有亏损(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及存货跌价),上海华谊集团华原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前上海塑料工业有限公司)不再主张其他收益权也不承担亏损。根据上海锦磁贸易有限公司2014年承包经营协议,本次承包结算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2014年有原有股东退出公司,则至原股东正式退出所在月起,承包经营协议废止)。据此上海华谊集团华原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锦磁贸易有限公司50%股权价值为4,150,694.50元(大写:肆佰壹拾伍万零陆佰玖拾肆元伍角)。 3、标的公司老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或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若形成竞价,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竞买人无须参与报价,但应当到竞价现场。报价结束后,普通竞买人中的最高报价即为优先购买权的行权价格,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上海锦磁贸易有限公司自2005年1月1日起,由程方清先生承包,根据《上海锦磁贸易有限公司七届一次股东会决议(一)》及各年承包经营协议约定,承包期内,不论盈亏与否,上海华谊集团华原化工有限公司(原上海塑料工业有限公司)按年度承包协议每年获取定额收益,程方清先生和上海嘉远拜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得其余全部收益(包括新增的盈余公积),上海华谊集团华原化工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前上海塑料工业有限公司)不再主张其他收益权也不承担任何亏损。根据上海锦磁贸易有限公司2014年承包经营协议,本次承包结算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2014年有原有股东退出公司,则至原股东正式退出所在月起,承包经营协议废止)。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415.07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且工龄连续计算。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0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竞买人递交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人通过其代理会员向联交所提交产权受让申请,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之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在登记受让意向时须提供证明其受让能力的资信证明:不低于挂牌金额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2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华谊集团华原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华通路200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陆渊杰

  联系电话

62657272-329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陈力潇

  联系电话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华谊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52580055-836

  受托机构联系人

吴学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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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林继伟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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