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2月3日10时至2014年12月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台州市**(乙)有限公司在台州市**(甲)有限公司的股权(工商登记占57%)。
起拍价: 28.8万元,保证金:3.1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企业未开设淘宝、支付宝企业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2014年11月29日(含当日)前向路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路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2月4日10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股权实际状况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充分了解核实本股权的实际价值,一经出价即视为对本股权实际状况已充分了解,风险自负未。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在2014年11月29日(含当日)前与路桥区人民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2月15日11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账号:632150120111001008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介绍摘录自台州安信天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台安天评报[2014]第217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6-82510520(戴法官),0576-82510191,0576-82510032
监督电话:0576-82510560、0576-88553028
联系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腾达路路桥区人民法院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