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8月 22日下午4时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郑州市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位于许昌市新兴路4号的房产。其中12号为住宅楼,建筑面积2034平方米;13、14、15号为仓库,建筑面积均为437平方米;16号为厂房,建筑面积2008平方米。产权证号为:第14309号(本次拍卖的房产不包含房子所占的土地)。
现公告通知案件当事人按时参加拍卖会,拍卖标的的相关权利人应及时向法院主张合法权利,逾期视为放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该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 8月19 日15 时前向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30万元。(户名: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郑州银行陇海支行,账号:920100020109047659,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若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并持有效证件到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公司电话:0371-63691711 15137163579
咨询报名电话:0371-66285717 66285718
工商监督电话:0371-68852699
法院监督电话:0371-6952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