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6月19日下午3时在定海解放西路263号三楼本公司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定海金塘镇大丰大象钟家8号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面积738.51㎡,土地使用权面积936.7㎡,参考起拍价85万元。
二、标的展示:6月14、15日在标的坐落地看样。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请在6月18日前,将20万元拍卖保证金汇入定海区人民法院指定帐户(户名:舟山市定海区会计核算中心—法院执行款,帐号:2010 0001 2515 079,开户行:定海合作银行城关支行桔南分理处),然后凭保证金收据及身份证件到本公司报名。
注:本案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其他优先权人拍卖时到场,不到场不影响拍卖。优先购买权人未到场,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联系方式:0580—20671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