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6月19日下午3:00时在嘉兴市吉杨路白云假日酒店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嘉善县大云镇杜鹃路11号的工业用房及土地。有证房产建筑面积3728.07㎡,无证房产建筑面积约73.92㎡,工业出让土地4330.60㎡。拍卖参考价:64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
二、标的展示:2012年6月15日-6月19日上午11时(双休日除外、看样请预约)。
三、注意事项: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照(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如委托他人须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以及相应的保证金办理竞拍报名手续。标的保证金请直接交入法院账户【户名: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户行:浙江禾城农村合作银行,账号:201000055551089】凭法院出具的收据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地址:桐乡市复兴南路58号汇丰大厦四楼。
注:1.以上标的设有保留价。2.与上述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以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请参加本次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3-8811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