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3月5日10时至2015年3月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直街77号2幢1号、3幢1号、4幢1号、5幢1号房地产(含室内固定装修),房屋为混合结构。房地产权证等情况:2幢1号房产证号: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12806019号,房建筑面积为326.33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办公用房。3幢1号、4幢1号、5幢1号房产证号:甬房权证仑(开)字第2012806017号,证载建筑面积为388.5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办公用房。土地使用权证号:仑国用(2012)第01828号,证载使用权面积720.28平方米,国有出让,金融保险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44年12月15日。
起拍价:181.888万元,保证金:35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特别提醒:上述房屋现处于出租状态,该出租发生于法院查封后,依法不能对抗法院查封。但因该房屋中部分电线等物品系承租人装修,买受人如不同意履行原租赁合同而又无法与现承租人达成新的租赁协议,现承租人在腾退上述房屋时将会对其改装部分进行拆除。
本标的拍卖前如有欠税、费的,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参加竞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来本院备案(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之后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2月6日起至2015年2月13日15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该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欠税及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3月13日14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农行北仑支行,账号:3930200104001287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574-86771783(业务咨询)、0574-86771781(技术咨询),举报电话0574-86771801。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187号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