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2月29日10时至2014年12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武汉海峡科技创业大厦及多功能厅栋/座13层办公室1号至11号办公用房(合同备案号分别为:东090701271、东090701272、东090701273、东090701274、东090701275、东090701276、东090701277、东090701278、东090701279、东090701280、东090701281,面积分别为:108.56平方米、105.69平方米、57.34平方米、105.69平方米、83.04平方米、105.69平方米、83.04平方米、105.69平方米、105.69平方米、87.95平方米、108.92平方米。)和3#研发楼栋/单元3层6号房(合同备案号为东090707708,面积为122.49平方米)。总面积为1179.79平方米,总评估价为人民币548.5万元。
评估价:548.5万元,起拍价:444.285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 2014年12月15日起至2014年12月28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事先请与本院联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本标的物现状:由被执行人鞠幸鸿为法定代表人的武汉新绿地园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办公使用。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上述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部分,先由竞买人垫缴,而后竞买人凭垫缴凭证申请本院退还。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 年12月25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月6日17时前付清。上述款项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行江汉支行,账号:42186923201815008397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房地产估价报告》。
咨询电话:027-65686329(孙法官),027-65686311(欧法官)
监督电话:027-65686335。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路156号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